[原]住手,黑客
碧海长天 发表于 2008-6-16 12:25:00
   

“啪——”随着我一拳重重地捶在桌上,桌沿的键盘弹跳了一下后应声落地。向来自认为还算斯文的我,破口大骂:“妈的,黑客,不得好死!”

上班后,习惯性地打开电脑,挂上QQ,不料QQ上不了了,跳出要求身份验证的提示,按要求输入验证符号;接下来是“很抱歉,您的帐号暂时不能登录。QQ安全中心启用了限制登录的保护措施,请立即点击‘激活’按钮解除限制。”点击“激活”后,又跳出“该QQ曾在四川登录,并查询了Q币”的信息提示,以及“内容被阻止,因为该内容没有签署有效的安全证书。 有关详细信息,请参阅Internet Explorer 帮助中的‘证书错误’。到此为止,再也不能操作下一步了。如此反复,均是如此。平时大家所说的QQ号码被盗,被我碰上了。

本来一个QQ,不值什么钱,随时可在网上免费申请一个。可是这个伴随了我78年的QQ,从某种意义上,已经是我的代名词了。好友们看到这个QQ号,就如同看见了我,有如身份证号码、手机号码一般。QQ里的好友、好友群也没有了。可这些都不是主要的(这些可以慢慢找回来),更主要的是,这些年来储存的照片、随笔(绝大部分都没有备份),再也找不回了。这犹如割断了我的一段历史,使我的人生经历留下了一段空白;我犹如一株浮萍,没有了根,随风飘荡。

一个QQ被黑客盗取事小,因为一个人的资料损失所造成的后果毕竟有限,可是,当黑客篡改公共网站,散布虚假信息,那后果就不轻了,他必将玩火自焚,自食苦果。

616日早上,中央电视台《朝闻天下》播放一则新闻,内容大意是:

 20085311705分,一黑客入侵“广西防震减灾网”,将网站的首页横幅广告“四川汶川强烈地震,悼念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”篡改为“广西近期将发生9级以上重大地震,请市民尽早做好准备”。在广西等6个省份的网警的配合下,19岁的陈某于64日被抓捕归案,散布虚假信息案宣告侦破。

也许是陈某心存歹念,恶意散布虚假信息,想造成社会混乱;也许是陈某年少气盛,与朋友打赌,欲露一手自己的高超技术;也许……我无意猜测他的最初动机,但不知,陈某在篡改网页的时候是否想过后果?幸好有关部门及时更正,否则,又将是一场“地震”,造成群众心里恐慌,社会混乱。等待陈某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。

无聊的黑客们,你们该醒醒了,赶快收回你们的“黑手”。
 
 

阅读全文 | 回复(1) | 引用通告 | 编辑
Re:[原]黑客,住手
[大漠孤鹰] 评论
真的很可恶的,黑客应该公安机关弄一个法律出来,抓一个枪毙一个就好了。
访问该博客 | 个人财富值:() | 等级: | 该博客最后发表() | 引用 | 删除 | 回复

发表评论:

    大名:
    密码:
    主页:
    标题: